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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市人防办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2017-02-27 09:47:32 来源:赤峰市人防办 阅读:
次
2016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认真贯彻全国第七次人防工作会议和自治区人防工作会议精神,在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全面落实政府法制办下发的《2016年全市政府法制工作要点》,根据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工作的通知》(赤政办发〔2017〕3号)要求,现将2016年度赤峰人防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为加强人防依法行政工作,办党组成立了以人防办主任为组长,分管法制工作的副主任为副组长及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依法履行行政职能,为人防法治建设创造良好条件。
一是
完成责任清单编制和两单合一工作。按照自治区关于加快行政权力清单建设和开展责任清单编制工作要求,我办按照“职权法定、层级明晰、依法确则、权责匹配、一一对应”的原则,依法梳理,确认完成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两单合一工作,共确认5类21项权利,责任环节数161个,责任事项358项,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共40条,涉及8部法律法规39项规范性文件,并于2016年10月30日向社会公开。
二是
优化审批流程,优化再造依申请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和服务指南,精简7个办理环节,简化4个方面申请材料,办理时限由20个工作日(1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3个工作日)绘制7项流程图,编写7项服务指南,制定4个方面申报材料电子表单。通过审批流程优化再造,极大地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依据我办向社会公开的依申请行政权力,通过流程,成立人防行政审批领导小组。增强行政审批工作透明度,坚持审批事项党组会议集体决策。
三是
优化公共服务事项,我办认真梳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完成编制和公布了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明确设定依据、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同时逐项制定服务指南,详细列明事项名称、办理依据、受理单位、办理流程、办理条件及申请材料等要素,并在赤峰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网站、赤峰市政务服务中心网站予以公示。
四是
积极推进应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依据市政府《转发国家发改委等19部委关于加快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应用的通知》。购置了相关设备,2015年11月21日我办2人参加了政务中心组织的通辽培训班,2016年11月21日我办5人参加了自治区人防办组织的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应用培训。
二、加强市场监管,促进人防行政审批工作
依托公示系统建立了完整体系,明确责任、高效顺畅、监管有力的工作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人防行政审批工作。
一是
认真落实《赤峰市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方案》《部门企业信息归集共享与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全面准确的将本部门产生的企业信息统一归集于企业名下。重点录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方面信息,加强对失信市场主体联合惩戒。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失信企业黑名单的企业在办理银行开户、信用贷款、批准上市,参与政府招投标等方面实施严格限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管作用初步显现,促进了我办人防工程建设和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征收工作。
二是
建立“一单两库一细则”其中“随机抽查事项清单”16项、“执法人员名录库”31人、“检查对象名录库”260条、“随机抽查事项监督管理实施细则”10章33条;全年共检查130家单位,76家存在问题,下达80份告知书,无投诉案例发生。
三是
督导落实“两法衔接”工作,按照《赤峰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运行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对需录入的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列举需录入事项,确保了相关事项及时准确录入“两法衔接”信息报送平台。
三、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以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为目标,践行为民理念。在提高执法质量和公信力上下工夫,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系统化制度管理体系和流程,为人防依法行政提供制度保障。
一是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市纪委有关规定,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明确规定对本单位的建设和发展有重大影响事项,重要干部任免事项,重大事项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都要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党组会议、主任办公会议讨论,不得作出相关决策,并把专家论证、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大大提高了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二是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方案》和我市印发的《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通知》(赤政办发【2015】51号)、《赤峰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赤政办发【2015】52号),经办党组会决定聘请兴合律师事务所王少新律师为我办常年法律顾问,参与我办的重大决策,合同审查提供法律保障及书面法律意见,同时参与代理我办重大涉法事务,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的作用。
三是
编制《行政执法工作制度汇编》制定《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执法执勤工作规范》等17项规章制度,严格决策责任追究,建立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机制,对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党纪和法律责任。行政执法人员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严格依法行政。2016年市本级人防执法人员没有违法行政被追究法律责任的情况。
四是
制定完善执法检查流程,杜绝行政执法人员检查任性、选择执法、人情监管、不公开、不透明等问题的发生,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能力,提高行政执法检查行为的“可见度”,确定执法责任,强化相关业务职能科室工作协调配合、制约监督和信息共享,针对不同情况制定3项内部工作流程,确保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五是
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根据赤政法发【2016】6号文件和《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要求,认真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清理、确认执法人员身份、换发行政执法证件等工作,按照三个批次对40名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和考试。本次共清理注销不再执法岗位人员19名,30人通过考试换发新执法证件,为6人新办理执法证件。
六是
强力抓好案卷评查工作,根据《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机关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要求,对市办和各旗县人防办的执法案卷进行评查。本次共评查案卷82卷,其中行政许可11卷、易地建设费征收26卷、抽查旗县执法案卷45卷;根据评查的问题通过举办培训班、一对一指导、网络指导等方式,收到较好效果。
七是
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依据《赤峰市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制度》(赤政办发【2009】26号)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作用,扎实推进行政审批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政务工作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以政务公开监督权力规范运行。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加强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社会发展中突出的矛盾和问题,加强执法人员的政治学习,提高执法人员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廉政意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一是
抓好“两学一座”学习教育,把党的思想教育放到首位,以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为基本要求,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教育引导党员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觉悟;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进一步树立清风正气,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进一步强化宗旨观念,勇于担当作为,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二是
加强行政执法培训,建立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制定了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利用每周五下午办里的全员学习时间,组织学习《宪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落实领导干部讲法、学法制度,将依法行政知识纳入领导干部培训内容,要求各级领导认真学习掌握,确保行政执法监督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将各种执法行为置于法律监督之下,促进公正、文明执法,全年共邀请法律顾问授课4次,个人每年自学30个学时,业务培训15天。
三是
强化“服务性执法”活动,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防止和克服执法工作中的利益驱动,严格规范作出各类行政行为的主体、权限、方式、步骤和时限,耐心的向当事人宣讲人防法律法规,化解申请人的疑虑,做到阳光执法。
四是
引入社会监督,设立并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5899882,接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人防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
五、加强法制宣传,营造良好执法环境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全民守法和党内法规建设。突出学习宣传宪法,牢固树立宪法权威,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位,深入宣传依宪制国等理念,坚决维护宪法尊严。
一是
建立法制宣传制度,结合5·12防灾减灾日、9·18警报试鸣日和12·4宪法日共累计发放宣传册万余份,
二是
与赤峰市电视台开展合作,利用《行风政风热线》《塞外兵哥》等栏目专题普法宣传。制作宣传图版、条幅充分利用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三是
培养普法教育,走进社区、学校、机关单位等进行普法讲课十余次。
四是
利用人防门户网站开展宣传,在宣传法律知识的同时,更加注重弘扬社会主义法制精神、培育法制理念、树立法制意识,大力宣传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基本法制理念,引导公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六、存在的问题
根据人防法有关规定,赋予了人防主管部门对人防工程审批的前置审批权,明确建设工程未经人防部门审批,国土部门不得发给建设用地批准书,规划部门不得发给规划许可证,建设部门不得发给开工许可证,但在面临简政放权,精简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大环境下,市政府2014年把前置审批权取消了。直接后果是有的工程项目不经人防审批直接开工建设,发现为时已晚,失去建设人防工程的有利时机,影响战时人员就近掩蔽和疏散,造成战时因未及时就近掩蔽而危机人员生命安全情况发生。
赤峰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7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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